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提到过在日本待超过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必须办理【在留资格认定书】,这其中针对永住者、特别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他们的在留资格是由身份和地位来定的,所以在日居留期间活动不受限制,但对于其他类型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来说,你的活动是受到限制的,比如说持“留学类”的就不能就职。
今天重庆日语培训的张老师来为重庆日本留学的同学们说说,哪些类型的在留资格不允许就职(日本称之为“就劳”)。
1、文化活动
在留期限:3年、1年或者6个月
活动范围:不带收入的学术或艺术活动,以及对日本特有文化或技艺进行专门研究或在专家指导下进行上述进修活动;
比如,日本文化研究者;
2、短期滞在
在留期限:90天、30天和15天
活动范围:在日本短期逗留,进行观光、体育、探亲、参加会议、业务联络等活动
Z常见就是,单次旅游签证或者3年多次往返类签证;
3、留学
自2010年7月起,取消“就学”类签证,统一改为“留学签证”。
在留期限:4年3个月、4年、3年3个月、3年、2年3个月、2年、1年3个月、一年、6个月或3个月
活动范围:日本的大学、高等专业学校、高中、小学、特别志愿学校、专修学校或各种学校及相当的机构里接受教育的活动。
比如:语言学校的学生、大学里的学生等;
4、研修
在留期限:1年、6个月或者3个月
活动范围:受日本公私机构的邀请进行技术、技能或者学习掌握知识的活动
5、家属居留
在留期限:5年、4年3个月、4年、3年3个月、3年、2年3个月、2年、1年3个月、1年、6个月或者3个月
活动范围:除外交、公用、技能实习之外的具有可就劳的在留资格的人员以及从事文化活动、留学人员抚养的配偶者或孩子所进行的日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