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国人因工作或学习需要在日本停留3个月以上时,就需要想日本入国管理局提交“在留资格”申请,获得认证书后才能申请签证和入国。
所以,对于想要赴日的重庆日本留学生们来说,留学的第一步就是顺利申请下“在留资格认定书”,而在申请的过程中,是有可能被拒的,虽然中国学生被拒的比例没有东南亚哪些国家的高,但也不是完全没有。
今天就由重庆日语培训机构的老师来给大家聊一聊哪些情况可能被拒。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说到入管局会抽部分学生让他们补交材料,点击这里复习一下。
如果补交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这个时候可能就会给你的语言学校发下面这个资料——也就是被拒的理由书。
▲图例:申请在留被拒理由书▲
这个资料分为两部分:
一是,被拒的理由,共7大类,每类又按照ABCD分为具体理由。
二是被拒的学生名单,及对应的理由,上面这个中国学生被拒的理由就是2B——上次申请在留被拒原因及举证不充分。这样看来,这个学生至少是第二次被拒。
日本入国管理局常拒签理由汇总
从申请人的入国经历、在留情况判断,申请内容被认为不具有可信度
A 有遣返经历
B 有强制驱逐经历
C 过去有不良在留情况
D 没有如实申报过去出入国经历
从申请人的经历来看,被认为申请内容不具有可信度
A 对于过去的拒签理由书,无原因说明,无举证
B 对于过去的拒签理由书,无原因说明,举证不充足
C 关于申请人的经历资料,不具有匹配性或合理性
从申请人的学历来看,不具有充分的学习能力和意志
A 学习履历和就学理由不匹配
B 学习意志和能力的证明不充分
C 日语学习经历没有可信度
D 日语能力证明不足
提交的资料不具有可信度
A 毕业证书
B 日语学时证明
C 亲属关系公证书
D 履历书
E 银行存款证明
F 在职证明
G 收入证明
H 纳税证明
I 营业执照
J 户口簿
K 存款明细
L 其他
提交资料不足
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提交,申请人经历或经费支付人的支付能力没有充分证明
经费支付关系存疑
A 支付在本国学习、生活所需费用的资产、已经继续支付的资金,或者是奖学金等其他方法并不充分
B 能够持续、稳定的支付学生在留过程中的费用能力不充分
C因为有关经费支付的资料不具有匹配性,经费支付证明内容不具有可信度
D经费支付人不具有支付申请人经费的合理解释